主旨:檢送「本縣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提升教師口說英語展能樂學增 能研習計畫-6 、 7 月份」場次表 1 份,請貴校依規派員出席 ,另請填列「本縣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自我檢核表」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 114 年 2 月 11 日府教發字第 1140037947 號函暨 114 年 2 月 12 日府教發字第 1140039785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配合 2030 雙語政策,提升英語口說教學成效,厚植國中小 學生英語口說溝通及表達能力,本縣英語教育資源中心特規 劃辦理旨揭一系列教師口說教學增能研習計畫, 114 年 6 、 7 月份研習場次及地點如附件,請貴校派員出席並核予公(差)假。
三、另請貴校務必於每學年結束二周內( 7 月中旬前)填列「本 縣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自我檢核表」並逐級核章後, 送至本府教育處教學發展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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