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3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150019491 號函辦理。
二、評選各縣市及不同教育階段教師所研發之生命教育融入教 學優秀示例,並透過公開發表及上傳至生命教育資訊網, 以擴大推廣效益;同時鼓勵教師將生命教育議題融入教學 設計,發展多元媒材與創新示例,提升教學品質與影響 力。
三、請依實施計畫之教案規格辦理相關薦送作業,並請於 115 年 4 月 20 日(星期一)前備齊資料(報名表、參與作品、著作權 授權同意書、個人資料蒐集、 處理及利用同意書、肖像授 權同意書及稿件電子資料)1 份等函報本府。
四、教案格式相關訊息請參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