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、請本校擬參加縣外介聘之教師於本(113)年 3 月 29 日前知會本室,俾利統計申請表(彩色版)份數後,由本室至縣府教育處領取。
2 、本縣績分審查作業訂於本年 5 月 1 日(星期三)假本縣蒜頭國小學生活動中心辦理,審查時間為上午 9 時至 11 時 30 分及下午 1 時至 3 時,逾時不予受理。
3 、參與積分審查作業之教師,應檢附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(請依申請表順序依序排列)各 1 份,正本驗後發還,影本由縣府存查。
4 、本縣教師申請縣外介聘調動成功者,不得再申請當年度縣內介聘。
5 、檢附「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」及相關表件。
6 、 113 學年度縣外介聘注意事項專區: htt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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